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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愿参加公益活活提供中介服务或给予劳动的机会。组织健康老人每季度参加1次公益活动。 2、每周根据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开展1次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3、与老人每天交谈15分钟以上,并作好谈话周记。及时掌握每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 4、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不定期开展为老人送欢乐活动,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帮助老人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老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时地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余热。 5、制定有针对性的“入住适应计划”,帮助新入住老人顺利渡过入住初期。
入住须知
1、请不要在老人休息时间(21:00—7:00)探望老人,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以不影响别人休息为标准。 2、老人登记的电话、住址如有变化,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寓。避免因找不到送养人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3、老人在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症、急病,如老人家属不同意送到医院救治,只留在公寓养护,送养方必须在入住协议基础上签订附加条款,对老人病情或意外事故,由送养方承担。 4、由于送养人的关系,老人因病重未能到医院抢救,病故在公寓,当月另行收取临终关怀费300元。 5、老人在公寓如有必要服用药品应告知公寓方,以便安排专人管理观察。 6、本公寓设施齐全,请老人不要在住处使用电器、燃具、刃器及会危及到自身及旁人人身安全的器具及设备。 7、老人家属应支持公寓的管理工作,对于送养人未尽到瞻养义务和责任,公寓有权单方面终止入住协议而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如果由于老人的身体原因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护理费用相应变更,请送养人务必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方面恕难负责。 9、鉴于入住老年人均为成年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公寓方面要求老人外出时应进行外出登记并在老人家属同意后方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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