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入住须填写《广州寿星大厦老人入住(托养)申请表》一份。 2. 老人定房后要在一个月办理入住手续,如超过一个月不办理入住的,原定房(床)取消,如经大厦同意,可暂保留在限期内另行重新安排。 3. 老人入住须到广州友好医院或其他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 a. 常规体检项目; b. 心电图; c. 肝功能二对半; d. 血常规; e. 胸部X光透视; f. 尿常规。 4. 由大厦、入住人(托养人)、委托人(经济担保人)三方共同签定《广州寿星大厦入住托养合同》,并附交老人近照两张(小一吋)和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5. 入住托养者的经济担保人要亲自到大厦签办合同书。 6. 办理入住须交付清以下费用: a. 一次性设施购置费; b. 入住费; c. 伙食费; d. 护理费; e. 医疗备用金。 7. 护理费按暂定护理级别等级收费,但随老人身体健康变化需变更护理级别时由保健部与业务部共同鉴定。 8. 送老人入住时,要由委托人带送入住,可预约大厦派车接送(车费自负)。 9. 入住老人请自印姓名布片缝在衣服上,以防洗衣时混乱(或交大厦代缝),以便洗衣、干衣以后分派准确。 10. 定房后暂不入住需留房的,须交付一次性购置费,并需每月交付200元管理费。 11. 老人的财物及贵重物品、存款须交财务部,统一由专人负责保管。